“民主”之我思我见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6-08 Tag: 点击:

     什么是民主?有人说:人民当家作主就是民主,换句话说:为民者权利平等、决议时少数服从多数就是民主。似乎大多数人都认可这样的说法,认为民主就该向着这个方向发展。当然,民主本身来源于政治,强调的正是人民大众对于政府组成的选择权。从这个角度上说,人们具有平等的选举权是民主最直接最根本的体现。而如今,“民主”早已不仅局限在政治问题上,任何问题上人们都想要拥有“平等的权利”,并认为只有这样做才是真民主。


     对于此,我有个问题,如果闻者是位家长,那么请问:当家中出现重要的经济问题需要决策,是大人做主还是和全家老小一起商量合适?如果你觉得大家一起讨论才是民主,那我再请问:当遇到恐怖分子布下的炸弹需要及时拆解,是由拆弹专家确定方案还是要和周围的民众一起议定才合理?相信这个问题问完后会有人思考,也许会有人反驳说,这涉及到了经验和专业,当然要由有经验懂专业的人来处理了。那我非常高兴的再再问,什么问题的解决不需要经验和专业呢?世界上有多少问题是亘古未见的?有多少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超脱了专业范畴的?


     诚然,大家权利平等,共商事务,是民主的表现。那么,权利平等难道不需要前提吗?为什么确定拆弹方案时普通大众不会出来参与决策,因为大多数人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很可能非常严重的后果会立时出现,其带来的责任是人们所承担不起的。而对于专业涉及面较广且结果不会马上体现的问题,就会有来自各方面的人参与。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进行评论,且一旦参与就很容易忘了经验与专业的限制,开始讨论起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事情。如果你不让他说,他立马回你一句:还讲不讲民主了?让你一时找不到反驳的方向。此正所谓“泛民主主义者”。记得我的一位师兄在和我讨论某种食物是否美味时说:觉得它好吃的人数占多数就表明它美味。我答:那不论“少数人”有多喜爱,这种食物都“不美味”了吗?他说:是啊,要民主!我一时语塞,也被“民主”的霸道吓得不轻。还有更可怕的,某次逛商场买裤子时,妻子和女儿为我选中了一条我并不喜欢的,却坚持买下来要我来穿,她们认为这是民主,少数要服从多数。看,这“民主”把人逼得好苦。

 
    从这两个例子看来,民主似乎并不应该“泛滥”到每个领域、适用于所有问题。那么,民主只能用在解决政治问题上吗?或者,权利平等、少数服从多数是否应该有个前提?


     试看:农民们讨论决定播种的时机、工人们讨论如何维护仪器、文人们讨论一段文字中哪个描述更合适、科学家们讨论怎样更好地开展研究、政治家们讨论如何治国……,相比不分专业与经验的讨论,这样的讨论是否更加民主,对于各个问题的解决会否更加有利?显然,如此“民主”的前提是:“讨论”仅发生在具有相近阅历、相近经验、相近专业的人群中。这相当于给“权利平等、少数服从多数”增加了一个前提:讨论问题、议定决策的各方需要在所讨论的问题上有相近资质。有了这个前提,民主就变得可行且可信了。


     由此,食物美味与否,从美食评判角度上,应由美食专家们讨论;从个人喜好上,既然是“个人”喜好,只能交流,毋需讨论。至于个人衣物选择,谁能比我对自己的喜好更了解呢,在此问题上纵使妻女也无所谓民主罢。于是,乃用此“前提”重新思考近年发生的两件事情。对于PX(对二甲苯)项目的上马与否,国内某些地区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但不论是环境问题、化工问题、用地规划、百姓生活问题等等一概是企业人员(行政,技术)、政府人员与百姓的“混战”,谁都要民主、谁都要发言,却完全不考虑专业与经验问题,完全不考虑“资质”问题。虽然之后有专家进行评价与讨论,已然于事无补。最终,有些地方的项目难以上马,国家工业战略受影响,利益受损;相应物价连锁变化,百姓受损,两败俱伤。同样,对于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问题也成为了大众与企业、科研人员混战的战场。由于该问题涉及的专业问题更加新且深入,因此混战初期即有大量科研人员参与,但因将科学、民生等问题混作一团,旷日持久的争论并未得出什么有益的结果。要知道,生物学的博士、教授在讨论民生问题时,未必具有与普通大众相近的“资质”。


     如此,何谓民主以及民主的适用范围更加清晰了,同时也可看到,抛开了“相近资质”限制的民主是虚假的,甚至是危险的。任何人,想要拥有更多的“民主”都需要不断学习与实践,增强专业水平、丰富人生阅历,努力提高个人的“资质”。


     而眼下,除了适用范围,我国的“民主”过程可能还要注意另一个问题:服从了民主的“少数人”的心理。不久前在修改员工考核表时遇到一条名为“服从意识”的考核项目,选项中分值较高的是“服从性佳,能贯彻命令”(8分),较低的是“意见不同时,能保留意见,服从整体”(6分)。我将其修改为“服从性佳,能贯彻命令”(6分),“意见不同时,能提出并保留意见,服从整体”(8分)。之前的版本体现了强烈的官僚主义意识且未能体现“服从”的真实含义,试想:从上到下没有任何不同意见,领导命令的方向正是员工心向往之的,怎么会“不服从”呢?唯有员工存在不同意见时,才能体现其服从意志。更重要的是,民主主义区别于官僚主义的标志就是允许并鼓励人们提出不同的意见,只有考虑了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反对”、“不同”的意见),一个决策正确的可能性才更大。同样,在服从了多数人意见后,允许少数人保留意见也是民主存在的根本,唯有这样才能让参与民主的人们享有明确的责任与权利,让人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并维护所参与的决策过程与结果。现实中很多“少数人”因为自己的意见没有被采纳,不止“保留意见”,还通过个人行为影响决策的执行,这就需要领导或组织者及时沟通并陈明利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同时,也有很多领导者或组织者害怕出现“反对”和“不同”的言论与意见,希望大家发出的都是一个声音。孰不知,如果没有了“少数人”,“多数人”也将不复存在;如果一个决策没有被充分地权衡,其可靠性与可行性都将成为问题,其执行中可能会遇到比“反对意见”更加难以应对的困难。

 
     简言之,不论在任何领域,要推行民主决策,首先参与决策者必须在决策领域内有相近的资质;其次,决策过程要允许并鼓励不同的意见;最后,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允许保留意见,并明确保障所有参与人的责任与权利。

刘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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