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月梅等3位社员被内蒙古未教所聘为执法监督员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10-14 Tag: 点击:

 

 

 

 

 

  

 

2013年9月6日上午,内蒙古未成年人劳动教养(戒毒)所(以下简称内蒙古未教所)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暨爱心捐助大会在内蒙古未教所举行。

内蒙古未教所政委崔鲜一主持会议。在会议上崔鲜一政委宣布了九三学社社员陈月梅(女)、李晓东、柳威为内蒙古未成年人劳动教养(戒毒)所执法监督员的决定,并颁发聘书。陈月梅代表受聘人员讲话,她指出:执法监督员即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更是一项使命,我们三位执法监督员将在今后的执法监督工作中主动履职,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把执法监督工作做的更好。学员代表也在会上做了发言,他说:感谢社会对我们关心爱护,我们一定会积极认真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内蒙古劳动戒毒管理局政委孙锦琰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九三学社对社会工作、对未成年教养工作的关注,对失足青年的爱护使我们深受感动。我们对九三学社高度信任,此次聘任三名九三学社的社员为内蒙古未成年人劳动教养(戒毒)所的执法监督员,希望各位监督员一如既往,给予我们的工作以大力支持。同时强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执法监督员是执法工作和社会之间联系的纽带,我们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倾听社会的声音,共同推进劳教戒毒工作取得成效。孙锦琰政委同时要求干警要落实好与执法监督员的沟通联络制度,便于执法监督员能及时反映情况。会上陈月梅、李晓东、柳威代表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老龄委向内蒙古未教所学员们捐赠价值5000元的学习体育用品。

内蒙古未教所政委崔鲜一在总结发言中,要求会后各位司法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孙锦琰政委的讲话精神。同时表示今后对各位执法监督员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的进行梳理,以改进工作,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保一方平安做出贡献。

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委员、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老龄委主任陈月梅(女)、社员李晓东、柳威,老龄社员代表张大生、刘世华、田神武参加了聘任仪式和捐助活动。内蒙古劳教戒毒管理局政委孙锦琰、纪检书记李健,内蒙古未教所长孙晓亮、政委崔鲜一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未教所部分司法干警及部分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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