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社中央办公厅《关于2009年社中央参政议政课题招标事宜的通知》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5-22 Tag: 点击:

关于转发社中央办公厅《关于2009年社中央参政议政课题招标事宜的通知》通知


各市级委员会、基委会、直属支社:

现将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关于2009年社中央参政议政课题招标事宜的通知》转发各地,请根据通知要求按时进行申报,既定课题和自选课题注意都要通过社区委科技部转报,既定课题报送时间为6月10日前,自选课题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底之前,切忌越级上报。

附件:社中央办公厅关于2009年社中央参政议政课题招标事宜的通知

联 系 人:鲍国辉

联系电话:0471—6204611

电子信箱:93nmg@163.com

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办公室
2009.5.19

附: 

关于2009年社中央参政议政课题招标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社中央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开展参政议政课题招标活动。今年的参政议政课题招标活动将围绕全国“两会”精神和社中央确定的重点课题展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政议政课题招标分两部分。一是既定课题。由社中央提出课题(见附件1),省级组织申报;二是自选课题。由省级组织根据社中央今年参政议政的选题精神自行确定课题申报。两类选题都需要凝聚焦点,深层挖掘,切忌一般与空泛。

二、申报既定课题的省级组织需填写《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既定课题招标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自选课题的省级组织需填写《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自选课题招标申报书》(见附件3)。招标课题主要用于明年全国政协大会发言提案,因此,省级组织在课题内容设计上应有一定前瞻性。

三、社中央将组织力量对申报书进行研究、遴选。中标的省级组织要按照要求完成课题任务。中标课题成果验收合格并被选用,社中央将按惯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请于6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课题招标申报书以纸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报社中央参政议政部。

五、省级组织自行开展课题调研,其成果可随时向社中央参政议政部申报,如被选用,社中央按惯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郭配君 谭凯 82553570 82553629(综合)

陈克文 82553576(社会与法制、医卫类)

周群英 陈刚 82553569 82553632(科技类)

王智刚 82553568(经济、农林类)

阮赐远 82553630(人资环、教育文化类)

电 邮:cwww@93.gov.cn

附件 1.九三学社中央既定招标课题简介

     2.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既定课题招标申报书

     3.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自选课题招标申报书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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